報載東吳大學校務會議,就名嘴教授上電視評論一事舉行對論,討論重點是否宜建立規範,如果提案過關該校教授只要每月上電視超過四次,就須先向學校批淮。
這一被質疑為變相限制言論自由的規定,立即引起學界與傳播的關心,並不意外。
基本上,教授代表政治良心,運用專業知識以針砭的事,是其責任,如果教授對時局都緘默不語,反倒是令人憂心的現象,所以教授的言論自由是極為重要的議題。如果有以威權打壓民主之嫌是要付出昂貴的代價。
美國著名的經濟學家羅賓遜(Herry Robinson)認為,真理出現於充分的討論之後。這一無人可以與真理的認知遂成了新聞言論自由後是尋求真理的途徑與鐵則。
所以,學界主張不要因寢廢食去干涉教授個人言論與生活。台大,交大也是強調尊重教授言論自由與可貴的風範。
不過,個人對於年來名嘴現象,也有心以為死的地方。教授而論,教授的本務自然要算歸其本戒、授業傳道、解惑、兼以現至教授研究的工作負荷都十分沈重。是否有時間經常上個電視,經常在電視上曝光,而輕忽基本職責是令人有疑慮的。
再說,術業有專攻,名嘴教授就其專業所長,發為議論、自然引人尊重;但如果不在自己的專業立場發言,在不熟悉的領域輕率表示意見,也可能發生誤導,引發社會福見。
多年來,個人一直強調名嘴的社會責任。教授既是專業與良心的代表,則不宜鼓動群眾情緒更不宜作廉價宣傳員。尤其是透過傳媒的滲透性,進入千家萬戶,其影響力是絕不可低估的。
台灣媒體享有報導自由,但少數媒體全然無社會責任的認知,其肆無忌憚的程度,在亞洲地區也是數一數二,有人批評台灣媒體本身就是混亂的同義詞,每聞此一批評作為新聞界老兵的一份子不能不感到痛心。
美國洛杉機時報北京分社社長長麥馬克曾批評台灣媒體從「哈巴狗」變成「瘋狗」語雖逆耳,我們卻不能不聽忠言。
教授名嘴能否真正在創造智慧、促進溝通了解,提高專業認知上對社會有所貢獻,恐仍須自律、自省、自制上著手形式上的限制恐難達成目標,也易被貼上打壓言論自由之嫌。